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职健函〔2021〕34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目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高温酷暑季节,为认真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快递员等岗位和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强化用人单位责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防暑降温措施。用人单位要提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要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培训教育,增强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要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配备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要制定并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出现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实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四、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高温作业防护知识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露天户外作业等易发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劳动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6月23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解读
我国各地区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防暑降温工作,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组织领导、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监督执法、宣传教育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对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
二是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业健康检查、高温防护知识培训、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置,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及组织演练等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三是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各级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要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中暑诊断的服务质量,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四是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